【黎智英案】李宇軒供稱透過陳梓華認識Mark Simon 曾以為陳會處理台蘋登報款項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3/14 13:08

最後更新: 2024/03/14 15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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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。(資料圖片)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14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12港人案被告之一的李宇軒供稱,就台灣《蘋果》登報事宜,同案被告陳梓華曾稱「佢果邊會handle」,故此李以為陳會處理付款,惟至2019年7月,陳要求李支付台灣《蘋果》款項。李又指,陳於2019年9月前曾介紹黎的助手Mark Simon 予他認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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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今踏入第45天審訊,第4位從犯證人、12港人案被告之一的李宇軒第2天出庭作供,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控方作主問。

控方展示1則台灣《蘋果》的廣告,當中寫有「港臺同行 唇寒齒亡」,以及「香港人致臺灣人公開信」。李確認這是他們在G20峰會前刊登的廣告。

控方再展示2019年7月15日的渣打銀行匯款通知書,當中涉及120萬元新台幣(折約30萬港元),李確認這是他用作向《台蘋》「找數」。

李又指,就台灣《蘋果》登報事宜,同案被告陳梓華曾稱「佢果邊會handle」,故此李以為陳會付款予台灣《蘋果》,惟至2019年7月,陳要求李支付台灣《蘋果》款項。

控方展示一封於2019年7月9日由《華盛頓郵報》 傳送給陳的電郵,標題為「Payment Slip(付款單)」,當中提及從「Mark」收到付款單等。

李供稱,電郵是由陳轉發予他,原因是李「要keep 返 account 嗰邊條數」,以及保留匯款通知書。控方再問陳,電郵中的「Mark」是誰。李則指,當時未知「Mark」是誰,但後來得知是Mark Simon。李又指,陳於2019年9月前曾介紹黎的助手Mark Simon 予他認識。

聆訊今午(14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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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